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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一下垃圾就不完整一样。

真是脑子有大病啊!

转了一圈,灰尘落了满身,魏文心觉得无趣,干脆进了一家这边随地可见的烤肉店。

此时正好是饭点儿,店里上座率起码有六成。

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这比例已经很高了。

店主拿着一把菜刀,腰上围着一块光滑的皮围裙,光着膀子在高台上表演切肉。

一边切,还一边说俏皮话,显然也是个碎嘴子:

“刚到店的芳华鹿,吃灵药、喝灵泉,常年在森林中奔跑、跳跃,长足四十年,有嚼劲却不柴,男修吃了女修受不了,女修吃了男修受不了,总而言之,吃了它,另一半肯定受不了!”

店主旁边,娇柔的小白花女修拿着个帕子,红着脸时不时给他擦一擦。

魏文心严重怀疑,她不是在给他擦汗,而是在给他抹油。

看那胸肌亮的,跟抛过光一样。

还有那腹肌,非得把裤子穿那么低吗?

搞得好像谁没有一样,显摆个啥?

再看在座的客人,想吃的是烤肉吗?!

一个个对着人老板流口水!

真是肤浅啊!

想起小四年纪小,还未来过离火派这么远的地方,魏文心只得强迫自己多看了几眼。

不然回去给师弟师妹说起,怕是都说不明白。

第77章 花漫时

若说万剑宗民风是彪悍,那离火派的民风就是粗犷。

这里的修士大多兼修炼体功法,本命法宝有不少都是锤子,炼器也喜欢用锤子捶打材料去除杂质。

为了方便抡锤子,街上动不动就有光着上身的男修和露着膀子的女修走来走去。

一个个肌肉那是相当漂亮!

魏文心进店呆了一会儿也明白过来。

老板搞这一套,和伤风败俗压根儿就没关系。

就像飘雪宗地界上的人喜欢穿皮袍子一样,只是民风如此。

魏文心进了坊市,还看到有家烤肉店有俊男美女在热舞,那鼓胀的肌肉砰砰跳,动作也格外引人遐想,甚至让人心跳都控制不住的加速。

要不是店里实在太火,没位置了,魏文心都想去瞧瞧的。

“生而为人,就该对自己好点。看想看的,吃想吃的,买想买的。来,这只芳华鹿切好了!给各位朋友上菜!”

魏文心落了座,伙计立刻过来点菜。

刚点完,伙计正准备去传菜,看那一盘盘艳红的肉端下台子,开始往食客们桌上放,想起从前吃过,那肉自带香味,很是特别,魏文心馋虫上来,就让伙计给她也上一份。

遇都遇到了嘛~

主打一个不要为难自己。

结果伙计十分为难:“这位道友,今天的芳华鹿已经被订完了。只剩下骨头,但这也没法烤啊!”

众所周知,芳华鹿的骨头很是坚硬,色泽如玉导灵性强,有利于刻画各种高阶阵法,还几乎没有骨髓。

一般情况下,都会被炼器师磨成甲片,制成护甲。

因为这种种优点,甚至有不少大乘期修士都喜欢这样的护甲。

只不过大乘期芳华鹿万年难寻,这种级别的护甲格外稀少也就是了。

别的桌都烤上了。

那芳华鹿的肉哪怕什么调料都不放,也香得要命。

若没看到也就罢了,让她看到,还吃不着,根本没法忍。

尤其她都看到了,那老板切肉的时候偷摸留了一些起来,只是动作太快,一般修士发现不了。

明明就有,非要说没有。

开店还把好肉留着自己吃。

这风气实在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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