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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一下垃圾就不完整一样。
真是脑子有大病啊!
转了一圈,灰尘落了满身,魏文心觉得无趣,干脆进了一家这边随地可见的烤肉店。
此时正好是饭点儿,店里上座率起码有六成。
并不是什么特别的日子,这比例已经很高了。
店主拿着一把菜刀,腰上围着一块光滑的皮围裙,光着膀子在高台上表演切肉。
一边切,还一边说俏皮话,显然也是个碎嘴子:
“刚到店的芳华鹿,吃灵药、喝灵泉,常年在森林中奔跑、跳跃,长足四十年,有嚼劲却不柴,男修吃了女修受不了,女修吃了男修受不了,总而言之,吃了它,另一半肯定受不了!”
店主旁边,娇柔的小白花女修拿着个帕子,红着脸时不时给他擦一擦。
魏文心严重怀疑,她不是在给他擦汗,而是在给他抹油。
看那胸肌亮的,跟抛过光一样。
还有那腹肌,非得把裤子穿那么低吗?
搞得好像谁没有一样,显摆个啥?
再看在座的客人,想吃的是烤肉吗?!
一个个对着人老板流口水!
真是肤浅啊!
想起小四年纪小,还未来过离火派这么远的地方,魏文心只得强迫自己多看了几眼。
不然回去给师弟师妹说起,怕是都说不明白。
第77章 花漫时
若说万剑宗民风是彪悍,那离火派的民风就是粗犷。
这里的修士大多兼修炼体功法,本命法宝有不少都是锤子,炼器也喜欢用锤子捶打材料去除杂质。
为了方便抡锤子,街上动不动就有光着上身的男修和露着膀子的女修走来走去。
一个个肌肉那是相当漂亮!
魏文心进店呆了一会儿也明白过来。
老板搞这一套,和伤风败俗压根儿就没关系。
就像飘雪宗地界上的人喜欢穿皮袍子一样,只是民风如此。
魏文心进了坊市,还看到有家烤肉店有俊男美女在热舞,那鼓胀的肌肉砰砰跳,动作也格外引人遐想,甚至让人心跳都控制不住的加速。
要不是店里实在太火,没位置了,魏文心都想去瞧瞧的。
“生而为人,就该对自己好点。看想看的,吃想吃的,买想买的。来,这只芳华鹿切好了!给各位朋友上菜!”
魏文心落了座,伙计立刻过来点菜。
刚点完,伙计正准备去传菜,看那一盘盘艳红的肉端下台子,开始往食客们桌上放,想起从前吃过,那肉自带香味,很是特别,魏文心馋虫上来,就让伙计给她也上一份。
遇都遇到了嘛~
主打一个不要为难自己。
结果伙计十分为难:“这位道友,今天的芳华鹿已经被订完了。只剩下骨头,但这也没法烤啊!”
众所周知,芳华鹿的骨头很是坚硬,色泽如玉导灵性强,有利于刻画各种高阶阵法,还几乎没有骨髓。
一般情况下,都会被炼器师磨成甲片,制成护甲。
因为这种种优点,甚至有不少大乘期修士都喜欢这样的护甲。
只不过大乘期芳华鹿万年难寻,这种级别的护甲格外稀少也就是了。
别的桌都烤上了。
那芳华鹿的肉哪怕什么调料都不放,也香得要命。
若没看到也就罢了,让她看到,还吃不着,根本没法忍。
尤其她都看到了,那老板切肉的时候偷摸留了一些起来,只是动作太快,一般修士发现不了。
明明就有,非要说没有。
开店还把好肉留着自己吃。
这风气实在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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