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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里昨天就已经开始彻查辖区内涉及托管的经营场所,金太阳幼儿园那边暂时还没有任何动静,谷乐很有耐心地一直盯着监控,连吃饭都是端到电脑前面吃,生怕错过什么关键消息。
吃了一口牛肉拌饭,谷乐一边咀嚼一边盯着监控,神情变了一下,突然放下饭盒,起身跑了出去。
他直接推开钟瑾的办公室门。
“怎么?金太阳那边有情况了吗?”钟瑾问。
谷乐木讷地站在门边愣了一会儿,才说,“不是,我是想说昨天看小瞳的皮鞋好像有点小了,你记得给她买一双新的。我本来要给她买的,但忘记量她的脚长了。”
钟瑾,“……好。”
谷乐平时就是个闷葫芦大社恐,理工大直男,说话也是直来直去不带拐弯的,钟瑾说好,他又追问一句,“你今天能买吗?”
钟瑾,“……我下班就去。”
“谢谢”
钟瑾,“……不客气。”
谷乐走了好大一会儿,钟瑾都是懵的,这什么神仙对话?他刚是被下属逼着给女儿买鞋吗?仔细想起来,又觉得有点好笑。不过也是情理之中的,毕竟他女儿那么可爱,人缘好也很正常。
*
之后钟瑾查看过小瞳的鞋,果然是有点小了,不但大拇指顶住鞋尖,连鞋口处的小胖脚都勒出了一道痕迹。
“怎么鞋小了也不说?”钟瑾觉得自己这个当爹的不称职,孩子的鞋小了,还要别人来提醒。
小瞳蹲下身,小手戳来戳去,想把鞋口溢出来的肉肉戳回去,嘟嘟囔囔的,“我的脚太胖了。”
小朋友长得真快,这双大头皮鞋还是她刚来的时候钟瑾给买的,那时候他还不知道小瞳是他的女儿。
钟瑾记得,当时一共是买过两双鞋,一双在地摊上买的塑料凉鞋买大了,小孩子的圆乎乎的脚趾头一直出溜在外面,走起路来鞋底吧嗒吧嗒响。
这双大头皮鞋是第二次买的,让店员给她挑的鞋,挺合脚的,小瞳也最爱穿,因为小瞳说她喜欢带花花的鞋,这么小的孩子也有自己的审美。
在商场地下停车场停好车,对比钟瑾在京市第一次带着小瞳去商场时的生疏和局促,现在他就显得游刃有余多了。抱着小瞳,按照指示牌,轻车熟路地去了三楼的童鞋区域。
明明只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却感觉像是过了很久,钟瑾觉得自己在带娃这方面,已经是Next Level了。现在的人普遍结婚晚,或者不结婚,或者结了婚不要小孩,在钟瑾的圈子里,他好像还是第一个当爹的人。像于飞扬,还成天只知道嘻嘻哈哈的,他就已经有了孩子。
想到这些,钟瑾产生了一些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这么可爱的孩子,别人都没有,只有他有,这种感觉其实挺爽的。
小瞳在一家店里看中了一双橘色和绿色配色的软底小皮鞋,她指着橱窗里的小鞋子,对爸爸说,
“我要这个,胡萝卜和小兔叽。”
小孩子的想象力很丰富,这双鞋的配色真的就是橘色和翠绿色的配色,看起来很像胡萝卜和萝卜缨,鞋带上还装饰着一只立体的小兔子,而且和她脚上那双一样,也是鞋头圆圆的大头皮鞋,可可爱爱的。
钟瑾请店员把鞋拿出来,拿在手里试了试软硬,又问,“透气吗?她喜欢疯跑。”
“这鞋的材质是头层小羊皮的,很透气轻软,请问穿多大码?我可以找合适的码让小朋友试穿。”
“麻烦你量一下她的脚长。”钟瑾知道小瞳之前脚长是16厘米,穿22码的童鞋,但她现在长了一些,所以要重新测量。
店员重新测量了小瞳的脚长,对爸爸说,“小宝宝现在的脚长是16.5厘米,可以穿23或者24码的鞋,23呢比较合脚,但这边建议您拿24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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