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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洪荒演义》开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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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3章 《洪荒演义》开篇

几天后,上午。

魔都。

「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请稍后再拨———」

宝剑峰又一次拨打曹胜的号码,又一次听到这样的提示音,眉头不由紧皱。

这已经是他这几天第十几次拨打曹胜的电话,每次都听到这样的提示音。

前几次听到这样的提示音,他只是有点郁闷,觉得自己运气不好,正好在曹胜与别人通电话的时候拨打过去。

但这样的提示音听得多了,他就不得不怀疑曹胜是不是把他拉黑了?

「不至于吧?为什麽啊?」

他喃喃自语。

徽州。

6月份的徽州,天气已经颇为炎热。

可喜的是,一场暴雨来袭。

上午很闷热。

中午的时候,开始起风,风越来越大,曹胜坐在别墅餐厅吃饭的时候,感觉满屋都是窗外刮进来的风在乱窜。

风雨欲来风满楼。

当时,他脑中就闪过这句话。

果不其然,下午1点多的时候,一场倾盆暴雨砸向大地,很快就将空气中的闷热气息全部浇灭。

三楼书房中,曹胜右手握着一只小巧的紫砂茶壶,静静地站在窗边,望着窗外的狂风暴雨。

长大后,他每次看见这样的狂风暴雨,都会勾起很多儿时的记忆。

他记得那时候每当狂风暴雨的时候,村里总有人家屋顶的茅草被狂风吹上半空,那时候,他们村里有些人家屋顶盖的就是茅草。

也记得有一次突然刮狂风的时候,大人们都在田里干活,家里只有老人孩子,狂风来临,村里灰尘丶树叶等等都被狂风刮得满天飞,很多都刮进人家里,

有一个小夥伴反应很快,第一时间去关门关窗,曹胜记得那天风是从南边刮来的,但那个小夥伴先关的是北边的后门,然后,他家屋顶被大风掀飞了。

还有—·

刮风刮断电线,落在水田里,雨后,有村民从那里经过,被电死。

等等。

那时候,他们那里很穷,狂风暴雨总是会带来危险。

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他自己的一次经历。

那是他读初二那年。

傍晚放学的时候,外面的大雨久久不停,眼看着天色越来越黑,而学校离他家还有差不多十里路,再不动身回家,晚上就看不见回家的路了,他和其他校友一样,冒雨往家里赶。

和一些校友不同的是一一他当时有一辆自行车。

大雨中,那差不多十里的泥巴路,都是车骑他。

一路上,摔了好几次。

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宛如一只成精的泥猴。

妈妈都差点没认出他来。

所以,成年后,他每次看见狂风暴雨,总会回忆起那些往事。

而今天,他站在窗后,一只手握着紫砂茶壶,不时喝一口壶里的茶水,看着窗外的狂风暴雨,心里虽然也回忆起那些往事,但最让他心喜的是一一他感觉到自己的心格外沉静,头脑也格外清醒。

脑中关于《洪荒演义》的灵感,不断闪过。

他知道写这本书的时机到了。

如果这样的状态,都写不出满意的开头,那只能说明他实力不济,而不是状态的问题。

又看了一会窗外的狂风暴雨,他转身来到电脑前。

坐在电脑前,静静地等着。

并没有急着动手。

因为这场狂风暴雨,还伴随着电闪雷鸣,不时闪过天幕的闪电,不时响起的巨大雷鸣声,都在提醒他:这个时候打开电脑,电脑很可能会撑不住。

等了四五十分钟,窗外的风雨明显变小了不少,电闪雷鸣也没了。

曹胜这才打开电脑。

打开《洪荒演义》的大纲,以及第一卷的细纲,盯着看了一会,就开始第n次尝试写这本书的开头第一章。

是的。

第一卷的细纲,他最近已经搞出来了。

而且,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写第一章。

但之前的多次尝试,写出来的都不能让他满意。

而这次,他状态确实很好,眉头微凝,一口气写出三千多字,把第一章全部写了出来。

第一章的剧情其实并不复杂,无非是一个现代社会的青年,穿越到洪荒世界这样的开头,对曹胜来说,并不难写。

只是因为他对《洪荒演义》这本书的期望很高,所以,对这本书的开头格外挑剔。

总想写出更好的。

什麽样的开头才是更好的?

其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本就不是一个技巧派的写手,他判断一本书的质量如何,全凭自身的感觉。

如果一定要说什麽技巧。

他个人的经验是第一章不要抛出这本书的背景设定,也不要出场三个以上的人物,以及,在第一章的末尾,一定要留下一个能勾起读者期待的悬念。

其中,不要抛出这本书的背景设定,算是这个行业的一个常识,新人作者常常会犯这样的错误,老作者基本上都不会这麽写。

因为会让读者感到无聊,大部分读者一眼扫过这些设定,也记不住,不仅没什麽好处,还会让很多读者弃书。

不要出场三个以上的人物,也是考虑到读者的记忆力。

第一章出场太多人物,读者是很难记住的。

而且,一个章节里出场太多主要人物,大部分作者的笔力也刻画不好这麽多角色。

最后,在章节末尾留下悬念,目的自然是为了让读者有兴趣看第二章。

否则,第一章都留不住读者的话,后面所有章节不管怎麽写,都没什麽意义了。

对曹胜来说,这三点不用想,早已经形成本能。

他随手写出的一个开头,都会注意这三点。

而他想要的更好的开头,主要看的是文字的感觉。

这是一种很难说清楚的感觉。

同样剧情的开头,有人写出来让人觉得是小白文,白得厉害,人物形象不清晰丶性格轻浮丶剧情乾巴巴的,毫无韵味可言。

而有人写出来的同样剧情,却能让读者看得津津有味,如饮美酒,看完一章,不知不觉中就开始看第二章。

这种感觉很难把握。

但只要能写出这种感觉,一本剧情很简单的作品,也能让无数读者一直追读下去。

电脑前。

写完第一章的曹胜,回过头来审视这一章的内容。

看完一遍,脸上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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