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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隽明眼睛笑,“记得,骑土。”
“哎哟。”郑榆不好意思了,“哥,那个不用记得。”
外面下着雪,三岁的小崽儿坐在炕上装用功,举着书一本正经地搞学问。
“马……马……”马了半天,实在认不得,求助哥,“这个念什么呀?”
郑隽明看一眼:“骑。”
“噢。”小崽儿重新自信朗读,“骑土——”
嗯?郑隽明觉得奇怪,再看一眼,骑士光荣地变成了骑土,感觉下一秒就要在地头挥舞锄头,高呼:俺发誓,俺将毕生忠于小麦,誓死对抗蚱蜢!
“骑土……在……啊大……的米口口里……”
骑士在巨大的迷宫里找寻被恶魔抓走的公主。
恶魔在迷宫中布下了恐怖的迷阵,只有打破迷阵才能救出公主。
骑士找了七十七个日夜,又饿又累,这时他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兔子。兔子说:“求求您,不要吃了我,我可以给您一个问题的答案。”
“什么问题都可以吗?”
“是的。”
“我想知道如何找到公主。”
“骑士大人。”兔子送给骑士一束芦苇,“请您跟随它,它会带您找到公主。”
骑士拿着芦苇走啊走,但依旧一无所获,他觉得自己一定被那只可恶的兔子骗了。
但他从没有一秒放弃过寻找,因为他是公主的骑士,他将毕生忠于公主,至死不渝。
在进入迷宫的第七千七百七十七个日夜之时,他已经瘦得只有一把骨头,只剩下一口气。
而外面早已经换了新的王朝,册封了新的公主,没有人还记得那位美丽的被恶魔掳去的公主。
但骑士记得。在他濒死之际,他依旧朝着前方,手向前,胸前是那束早已枯萎的芦苇。
他已经爬不动,不甘地睁着眼睛。就在这时,一阵风吹来,把芦苇吹散,干枯的芦苇碎屑随着风向前飞舞。
骑士睁大眼睛,拼尽最后的力气向前爬去,手指露出白骨,膝盖流出鲜血,他的血肉汇成一条道路,他向前爬啊爬啊,早已没有了骑士的荣光,却有着最纯洁的骑士之心。
终于,在芦苇飞舞的尽头,他看到了沉睡着的公主。公主躺在曦光中,一如二十年前的模样。
“故事最后说,芦苇代表着纯洁无私的爱。骑士拥有纯洁无私的心,所以才能找到公主。”
“哥,当年舒云姨夜里肚子疼得直抽抽,是你夜里跑十几里地去卫生所拿的药。”
“郑知郑棋刚出生的时候,咱爸一个电话,你就带着我去城里给他们看孩子。”
“那时候你也才十六岁,看三个弟弟妹妹,在那小破出租屋里一人做六个人的饭,热出一身的痱子,晚上大家都睡了,你还要在外面打着手电看书,被蚊子趴一身,我都知道。”
“人多床少,我睡在桌子上,你睡在地上。老鼠一个劲儿地叫,外面还有火车不停地过,他们睡在床上感受不到,可是你在地上,震得就像躺在火车轨上。”
“你那些天没睡过一个好觉,我也知道。”
郑榆跪在地上,抽出几根芦苇拧成一个冠,双手捧着给哥戴上,“这样显得更像公主呢。”
郑隽明皮笑肉不笑地双手捧了下脸配合他。郑榆哈哈笑。
“哥。”
“这些事儿,就算他们都装不记得,我也全记着,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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