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桃亭道友(1 / 2)
撒完了钱,女子剑仙身形一晃,落在一条通往京城的官道上。
牵来一匹白马,仙人游历人间。
按照刑官大人的意思,洞天归属那个名为阮秀的女子,大概率是会留在剑气长城的。
那麽到了那时候,这座洞天应该就会变成那些年轻人的历练之所。
刑官想要那座寸草不生的剑气长城,也有青山绿水,目前其实已经做到了。
这座梧桐洞天,本就是青山绿水。
剑气长城那边,多是背後骂刑官的,新官上任,屁事不干,就杀了几个自己人。
但在陆芝这边,却越来越敬佩这人了。
她很少会佩服他人,练剑至今,其实只有一个老大剑仙,就连那位董三更,在他眼中都是与自己一个级别的剑修。
一个不是本土剑修的剑修,去战场杀妖就已经极为不错,而这刑官,第一战就一人破万军。
杀王座,斩百万妖族,论战功,九成九的人都只能望其项背。
得倒悬和梧桐,也只是为了剑气长城,好像这个刑官大人,从不为自己考虑。
这种人,一边受人尊敬,一边又遭人唾弃。
哪有事事只顾别人,不顾自己的?
难道这位刑官,真实身份是某一位功德圣人?
不太像,陆芝见过两位儒家圣人,都是按照惯例代表儒家坐镇剑气长城的,两相比较,差距甚远。
起码真正的圣人,绝对不会当着自己的面,说她陆芝的腿长。
上一个这麽说的,还是那个狗日的阿良,他虽然是读书人出身,可到底也不是文庙记录在册的圣人啊。
想到这个模样不太好看,腿又略短的阿良,女子坐在马背,心绪飘远。
不知道那个没有趁手佩剑的家伙,现在有没有跻身十四境。
听说他的本命飞剑,杀力极大,甚至高於自己的北斗。
听说阿良的飞剑,不在身上,甚至不受他自己的操控,飞剑自己跑去天外游荡去了。
这个狗日的,跟刑官这个日狗的,好像一些个嘴里的糙话,很是……相似?
两人也都一样,都不是剑气长城的本土剑修。
前者在十三之争,以浩然剑修,代表剑气长城出战最後一场,力挽狂澜,剑斩大妖。
後者横空出世,登上城头之後,拳碎王座,一人横扫百万妖族。
两个都是大风流,如今两个也都不知所踪。
一个回了浩然天下,一个前不久,去了蛮荒天下。
陆芝忽然看了看自己的腿。
好像是挺长的。
但裹得严严实实,这两个狗日的为什麽会觉得我腿好看?
所谓若隐若现之美,就是这个意思?
纵马疾驰,剑仙去了人间。
大郦京城之外,有个身材不算高大,也算不上壮实的汉子,同样牵着一匹白马,缓缓走在山林间。
男人忽然心头一紧,死死捂住心口,满脸吃了屎的模样,旁若无人的高喊。
“风紧扯呼!”
“夜深人静,是哪个仙子又在惦记我阿良的身子?”
大髯汉子又陡然变了一番模样,高坐马背,有模有样的捏了个兰花指,学那美人的低眉浅笑。
“俏冤家,颠狂忒甚,拨我心弦,乱我鬓花。”
不愧是狗日的。
……
城头少女心神退出‘神境’之中,脸上挂着淡淡笑意,双眼眯成了月牙。
没有多逗留,少女踩着月色,打道回府。
阮秀想了想,觉得还是用回家来形容,更为妥当一点。
回那少年的家,可不就是回家嘛。
平平安安,一切都好。
……
十万大山这边,宁远真身苏醒。
低头一看,那条老狗正舔着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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