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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遥回头看了一眼只剩下一个小小背影的王超。

“一个朋友带我来看烟花。”蒲遥指了指已经离开的王超,“就是那个,叫王超,不知道你认不认识。”

许钧冷冰冰的盯着王超的背影,“不认识。”

“不是遥遥重要的朋友。”

他抱了抱蒲遥,让他有更多的安全感,“遥遥,我们回家吧。”

…………

蒲遥的失忆症几乎是一辈子都没好。

但是他记的事情越来越多,他的人生并不乏味,反而十分新鲜和精彩。

许钧每次在他失忆后都会告诉他发生过什么,他做了什么事、有什么成就。

还会帮他回忆学过的知识、画过的画。

陪着他慢慢掌握他已经学好的一切本领。

蒲遥要是生疏了,他会和蒲遥一起学一遍,久而久之蒲遥会的一些东西他也会。

“那时候咱们家条件没这么好,我先来广州打工,后来遥遥也从绵阳过来了,你来找我,进厂打工赚钱,本来以为一辈子都是打工仔的,后来我们俩辞职创业了,就是现在的公司,呐,我们的公司第一款鞋子、商标都是遥遥亲手设计的……”

许钧一点也不觉得不耐烦,反而十分喜欢和他讲以前的事情,他也一遍遍回应起他们的过往。

有时候想到什么还会温柔的笑。

“当时遥遥可喜欢吃辣条了,为了个我们还吵过架。”他笑着轻轻的、宠溺的捏了捏蒲遥的脸,“我的小馋猫,我就知道吃的东西多了,也不馋那一个了。”

蒲遥也很喜欢听,许钧一说,那画面感就来了,“还有什么,快给我说说。”

许钧笑道:“还有我喜欢你,我喜欢遥遥……”他说着亲了蒲遥一口,“遥遥那时候刚来,穿着一身漂亮的苗服,哇,那一身可真好看,然后我碰了遥遥的衣服,要对遥遥负责。”

“骗人,我们苗族可没这个习俗。”

“哇,遥遥这个都记得,要不咱们办个苗家的婚宴?当时有个工友回老家结婚,他老婆是苗族的,可隆重了。”

蒲遥说:“不办了,我家人都死了。”

许钧搂着他,温柔的亲了亲,“遥遥不是一个人,我是遥遥家人。我是你的丈夫、是你的朋友、是你的恋人,也是你的亲人,我们在广州相依为命多年,我们彼此是最亲的人,我们是一体的。”

蒲遥似乎也能感受到他的温柔和真诚、以及他迫切要给他的温暖的安全感。

“嗯,我知道的。”蒲遥抱着他,回了一个吻。

…………

这一世两个人都很长寿。

他们从一无所有白手起家,到事业蒸蒸日上生活富足,除了鞋业品牌,也发展了衍生行业,衣服、帽子、皮带、包等等。

而后乘上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线上电商、直播等等风口,成为了家喻户晓的国民品牌。

虽然后来有起有落,但是两人的心态依旧很好。

蒲遥在这一世过得安全感十足、也很幸福,就算是事业低谷他也没有害怕过,许钧和他在一起,总是会让他觉得,无论什么难关都要携手通过。

就算一无所有,他们也能从头再来。

那年,他来广州找他。

身上只有三十来块钱,穷得真是叮当响。

可是一转眼,他们有车有房,有了自己的家,有了自己的品牌,也广州这座大城市站住了脚跟。

他们乘着国家高速发展的风扶摇直上,生活越来越好。

他们见证着整个广州的发展,混乱无序的广州火车站也变得越来越宽广、越来越整洁干净,曾经扒手无数、鱼龙混杂的火车站,如今已经是路不拾遗。

他们一同见证了这个盛世。

两人都是穷苦出身,有了点钱之后也为家乡做了些贡献,修学校、修路都捐了钱,蒲遥在很小的时候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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