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143.这因果,你背得起吗?(8.1K字-大章求订阅)(2 / 2)
古族?
无相族?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先天秘术?
这个世界的水,实在太深了。
次日,早。
唐凡醒来,一番努力的回忆后,想起了昨晚发生的事。
他震惊地看向宋延,忽的如酒后被强了的小娘们一般,跳着骂着吼着:「章老魔,你要不要脸?你还要不要点儿脸?这种下三滥手段你都用?」
「你都紫府境了,还用这种卑鄙无耻的手段?」
「不要脸!」
「臭不要脸!」
宋延瞪了他一眼,道:「再吵?」
唐凡幽怨地看着他,哭哭啼啼道:「你...欺负人...你欺负人...不带这样的。
明明就是喝酒,明明你看起来也那麽豪爽,真豪爽假豪爽我还是分的清的,明明...明明...」
宋延打断道:「下次留个心眼,你的秘密我不会乱说的。」
说罢,他看了看破晓云层上浮动的晨曦,道:「走了,继续赶路吧。」
转眼,又是数日。
繁星如水。
两人再度在篝火前歇息。
唐凡冷嘲热讽道:「你好歹也是个紫府境强者,怎麽?连个像样的飞行载具都没有吗?每天飞飞飞!」
宋延奇道:「你不会是女扮男装吧?」
唐凡:.
少年闷哼一声,不说话了,抱胸靠在老树上开始睡觉。
自那日他被宋延灌多了不小心泄露了秘密之后,说话就一直这样。
宋延也不管他。
该问的,那天他都问了,如果这小子现在不是在使用演技,那其秘密基本已经全部暴露了。
唐凡之所以能抵挡狐狼二族,所依靠的完全就是「无相古族的先天传承秘术」。
那种秘术,宋延只是稍稍想想就知道有多恐怖。
普通点儿的法术,无相古族只要跟着模仿一遍就会立刻学会。
复杂点儿的,模仿几遍也能学会。
而血脉秘术这种,则需要对方释放才能释放,这算是多多少少给了点限制。
否则,宋延真的无法想像。
此时,他继续翻读着那本《阵道真解》。
扫了扫面板:
【姓名:宋延】
【寿元:39/15812】
【境界:紫府初期】
【功法:阵道真解】
【法术:阵道·五行聚玄阵(未入门)】
这些年,他利用制皮,又为自已获得了四千年左右的寿元。
而经过这些天的努力,他也总算是把复杂的阵道给搬上了面板。
此时,他将注意力集中到了《五行聚玄阵》之上。
【你投入了61年寿元,《五行聚玄阵》圆满,你可以熟练的使用该阵,并制作阵盘阵旗】
【你并不满足于单一阵法的圆满,继续投入寿元,1年后,你开始意识到《五行聚玄阵》存在着提升的可能,只是你欠缺契机,无法知晓)
宋延微微睁开眼,从储物袋掏出从千鹤宗取来的《五行聚玄阵》阵盘,阵旗,还有那枚木玄白洞晶玉,陷入了沉思。
他需要「聚煞」。
希望此番南下之行能有收获吧稍稍把玩了会儿,他收起阵盘阵旗,闭目养神。
而他对面,唐凡则是取出通讯石,对其中呼喊了几声。
这几天相处下来,他发现章老怪并不会限制他的这些自由,所以也随意了许多。
「梦姐?」
「梦姐?」
唐凡大声地喊着。
通讯石那边传来方晴梦的声音,
「老老实实待秘境里,哪儿都别去,小心被章老魔发现,我这边还有些忙,不和你说了。「
说完,也不等回应,通讯石就挂断了。
唐凡无奈地收起通讯石,然后也休息起来。
小半个月过去。
季节明明在往着盛夏跑,但南方却越来越冷,尤其是宋延等人走的方向,更是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
时不时从树隙枝头传来的寒风竟带了一丝刺骨的森然。
唐凡习惯性地掏出通讯石,喊道:「梦姐,我好无聊!」
然而,通讯石却没接通。
唐凡继续喊。
还是没通。
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将通讯石丢一边儿,然后侧头看向宋延道:「前辈,你喜欢过女人吗?
宋延并不回答。
唐凡大大咧咧道:「你遇到这种你喜欢的,却不搭理你的女人,怎麽办啊?
你说梦姐,她要不喜欢我,怎麽可能帮我那麽多,又怎麽帮我脱困?」
宋延无语地看了眼少年,闭上了眼。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已经确定了...这小子的演技很一般,秘密什麽的也就那麽点。比起他最初想像的那个段位实在是差了许多,属于是在同等力量的情况下能被狐大奶奶丶红奶奶丶骨煌子丶章韩这些人给「卖了还帮数钱」的那类。
而唐凡,在经过幽怨,阴阳怪气阶段后,如今也是破罐子破摔,和这位章老魔的相处越发随意。再加上他本身是个话痨,如今是什麽话都开始说了。
见宋延不说话,唐凡想了会儿又道:「你说她为什麽突然不理我了?是不是嫌我烦?」
宋延道:「别说她了,我也嫌你烦。」
唐凡嘿嘿笑道:「既然这样,要不你把我放了?」
宋延道:「放了你,我怎麽办?大楚百姓怎麽办?」
唐凡奇道:「哟,你还关心上大楚百姓了?」
宋延道:「在我眼中,一边是死你一个,一边是死无数个,我肯定选择让你死。」
唐凡道:「那你呢,如果你是我,你乐不乐意为了大楚百姓去死啊?」
宋延坦然道:「不愿意。」
唐凡冷哼一声,道:「虚伪。」
宋延道:「我虽然不乐意用自己的命去救人,但是我很乐意用别人的命去救,尤其是在顺手的情况下。」
唐凡道:「那万一你救不了呢?」
宋延道:「那就不救。」
唐凡道:「你是不是还要说,如果我逃了,我就是杀死无数大楚百姓的凶手啊?」
宋延道:「是,这一点你必须清楚。」
唐凡跳起来道:「但如果换你,你逃了就不是凶手,对不对?!」
宋延笑道:「你总算明白了。」
唐凡愣然良久,古怪着哼出一句「不愧是魔头」,然后仰手朝天,大声哀嚎道:「天啊,我真就没救了吗?」
宋延道:「煞宝没摘下来之前,你还是有救的。」
唐凡悲恸道:「那不是白说吗,我一个小喽罗,哪儿能在你们这麽多老魔老妖手里耍花招啊?
你们个个儿心机深沉似海,脸皮厚胜城墙,我哪儿玩得过你们啊?我这不是死定了吗?」
宋延道:「不止你一个。」
唐凡愣了下,心情忽然好了不少,他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又掏出通讯石,对着另一头喊道:「梦姐!梦姐?我爱你。」
见到紫府老怪闭上了眼,唐凡嘿嘿笑道:「前辈,您不懂我们年轻人的感情。」
说着,他又继续对通讯石道:「梦姐,我爱你。」
他反反覆覆说着。
反正通讯石没接通,无所谓,
可忽然之间,通讯石亮了下。
唐凡刚好把一句「我爱你」说完。
他吓了一跳,因为「通讯石亮起」就代表着已经接通,而他这句根本没想传过去的表白也传过去了。
他脸颊竟然红了红。
但是,通讯石另一边却传来古怪的「沙沙」声,而其亮芒只是维系了一两息功夫便瞬间黯下去。
唐凡愣了下,又挠了挠脑袋,皱眉喃喃着:「怎麽回事?是梦姐不小心接通了吗?」
而再一看,他却已看到宋延霍然起身。
紫府老怪抬手猛一抓他,周身煞气翻动,化作一道血色妖虹,往远而去。
这是《鬼婴真经》记载的煞气遁。
千鹤宗南迁的路线他知道;大楚舆图,他也有。
南迁路线会经过一个叫「血尸宗」的地方。
虽然那宗门记载,说是门中最强高手不过绛宫初期。
但如果南迁队伍出了事,血尸宗绝对逃不开干系。
路线,他早已烂熟于心。
现在就是赶路了。
「司空印!你把我们引来这里,就是为了这祭炼这邪物?」
方晴梦一袭白袍,和其馀三位长老各立一角,勉强撑开一个屏障,庇护着南下的众人,隔绝着外面那滚滚黑烟。
而在黑烟中,却是站了两个身穿千鹤宗衣袍的长老,以及一个血袍修士,一个着骸骨铠甲的壮汉。
血袍修士冷哼出一句:「这可不是邪物,而是魂宝万魂幡。」
而另一名为首的白袍男子则道:「你们太冥顽不灵了,如今这世道,若是不能变强,那就只能任人鱼肉。
我们这些修士若败了,普通百姓哪有活路?
与其这样,还不如把他们变成我们的力量...」
说着,他一挥手,指了指身后满城的滚滚黑烟,以及在黑烟中已然惨死之人,依然蟎之人,
趴地啃噬之人,彻底扭曲之人,道:「这座小城足有二十多万人,平日里还算良善。我便打算以他们祭炼万魂幡。
因为他们如此良善,若是知道能够化作我手中宝贝,将来有朝一日能杀些妖魔,想必也是都乐意的。
我本以为他们能理解,可是,在我让人断了他们的粮食的后,他们居然开始反抗,暴动?再然后发现无法逃脱,则开始相食相残,其中丑态,喷喷喷..,
不过,万魂幡作为传说中的魂宝,却也不是那麽容易祭炼的。所以还需要各位绛宫之魂入幡,
那才能成功。」
防御罩中,一名千鹤宗白发长老怒道:「司空印!你还是宗主的弟弟,你怎麽能做出这种事?」
另一名长老道:「南下建立分宗不好麽?为何要这麽做?」
那被称为司空印的白袍男子不屑笑道:「纵然再建立个千鹤宗又有什麽用?
按部就班,能抵挡北方妖魔吗?!
只有我这联合了南地诸多魔修的分宗联盟,才是大楚修士的前路!
不要怪我没给过你们机会,我和你们讨论过南下如何建宗。
你们个个儿都不同意我的看法。
那我还能怎麽办?
若是被你们发现我圈了一个城市来祭炼宝物,你们可容不得我!
既然如此,先下手为强咯。
言罢,他又把目光落在了那白袍女修身上,似在打量着她的身子,目光里显出几分淫邪之色,
他忽道:「晴梦真人,你若肯与我双修,我便饶你一命,反正三个绛宫之魂也足够炼制万魂幡了。」
方晴梦冷冷盯着他,忽地目光一动,冷笑道:「司空印,你奇不奇怪为什麽我要在南下队伍里塞六个凡人?」
司空印愣了下。
这事儿他确实奇怪。
南下的队伍是定了的,可忽的多出六个凡人就古怪的很了。
那六个凡人,还是方晴雪不顾一切塞进来的,之后上了黄皮葫芦也是照顾有加。
他一直没弄明百为什麽,不过因为只是凡人,所以也没怎麽在意。
方晴梦盯着他的双眼,一字一句道:「你杀我没关系,就算是杀了所有在这里的千鹤宗同门都没关系,但你如果敢动那六个人,你猜猜会有多大因果?」
司空印双目猛然圆瞪,愣在当场。
一旁的血袍修士正是血尸宗宗主,此时皱眉道:「区区凡人,有什麽通天背景?」
骸骨铠甲壮汉则是鬼煞门门主,他轻蔑一笑,瓮声道:「司空门主,莫要被唬了,这妞儿的嘴这麽能动,一会儿不如让她多动动。喷喷喷,千鹤宗绛宫仙子的阴元,我还没尝过呢。」
但无论这两位宗主如何说,司空印却已不再回应。
他惊疑不定地思索着,然后忽的朝着方晴梦咆哮道:「这不可能!」
方晴梦淡淡道:「非但你觉得不可能,我也觉得不可能,可是...这却偏偏是真的呢。」
她越说越轻松,甚至带着笑。
「这因果,你背得起吗?」
话音落下,司空印已冷汗岑。
一旁两位大楚南地的魔门宗主都异地看着他,也不知道两人打的什麽哑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