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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难琢  作者:伯正  简介:  【白切黑纯情美攻(方应琢)X恶毒直男帅受(秦理)】  我从小在山区长大,18岁那年,我遇到一个来镇上拍毕设的大学生。  那人叫方应琢,暂时借住在我家,从那天起,他就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人。  讨厌他那张雌雄莫辨的漂亮脸蛋,讨厌他说话轻声细语,讨厌他身上的淡淡香气,讨厌他送我的太妃糖和昂贵相机。  这一切都让我觉得又虚假又恶心。  毕竟他是鸿鹄,我是燕雀,我们本不同路,也不需要结局。  *  几年后,我与方应琢偶然重逢,却被他撞见我与陌生的男男女女纠缠。  酒吧的暧昧灯光下,方应琢看着我,目光晦暗不明。  我笑道:方应琢,都来这种地方了,就别装得清清白白吧。当年玩玩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他却一把夺下我手中酒杯,声音毫无温度:秦理,我陪你接着玩玩。  *  对方应琢,我艳羡过,嫉妒过,也曾想过将他拉下神坛、拖入深渊,与我一同沉沦。  可我早该有所预料,我何尝不是主动戴上镣铐,困住自己,再也无法挣脱。  强制、狗血、强强、直掰弯、双向暗恋、第一人称、美攻帅受、HE第1章 美人面  我是被一通电话吵醒的。  今天早起去给店里进了货,回来时有些累,就趴在桌子上睡了个回笼觉,再睁眼时已经是上午十点半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来电人是红姐,我将电话接起,听见她在那头说:“小秦,你能不能帮我去接个人?”  她简单地给我解释了一下情况。  红姐全名余红菱,是粟水镇一家小旅馆的老板,其实这镇上就只有这么一家旅馆,一年到头也不见能住进来几个人。  前几天旅馆意外失火,好在扑灭及时,人没什么大碍,只是那些屋子暂时没法住了。  余红菱受了点轻伤,这几天都在诊所,偏偏这个节骨眼上有人想入住——甚至是提前一星期预定的。  余红菱问:“那人之前说不确定在这住多久,直接给我转了一个月的钱。但你看现在这个情况……我想着要不然让他住你那里吧?我把钱给你转过去。如果你不方便,我再想想其他办法……”  “没事。我先去把人接回来,你多注意休息。”我的回答很痛快,几乎是立刻答应下来——红姐于我有恩,所以她的忙我一定会帮。  不过,听完她说的话,我或多或少有些好奇。  我所在的地方叫粟水,是中国西南省份山区自治州里一个县级市下边的镇子,户籍人口不足两万,还在逐年减少。  虽然本省旅游资源不少,但是跟这片荒凉贫瘠的山区毫无关系,那人大概率不是游客。  到底什么人会往这穷乡僻壤来,并且一住就是一个月?  最近刚过处暑,夏季热气渐渐退去,加上粟水镇昨夜下了一场雨,此时竟然有些凉意。我又披上一件外套,把摩托车钥匙揣进口袋里。  锁好商店的门,我跨上摩托车,眼前是一片雾气蒙蒙的绿色的山。  山峰一座连着一座,层峦叠嶂,一眼望不到尽头,像是天然的屏障,将粟水镇与外界隔绝开,这里的人走不出去,也不会有外面的人想进来。  那人目前还在县城火车站,距离粟水镇大约三十公里。半小时后,我开到火车站,也见到了红姐提到的那个人。  在电话里,余红菱说她只知道那人叫方应琢,从首都来,听声音是个年轻男人。  到了火车站,我才意识到,就算余红菱什么也不说,我也能一眼便认出要人来接的是谁。  方应琢实在太醒目了。或者说,与周遭环境太过格格不入了,以至于很难不注意到他。  方应琢长得很高,脊背挺得笔直。我这种超过一米八的身高在这里已经极其罕见,据目测他比我还高几厘米。  他穿着简简单单的灰T黑裤,浑身上下没有多余的装饰,只是脸上戴了一个黑色口罩。人来人往中,就方应琢一个人站在那儿,堪称鹤立鸡群,这也是我能迅速锁定目标的原因之一。  发现方应琢是外地人的当然不止我一个,毕竟这人左脸写着“好骗”,右脸写着“宰我”,几分钟之内,不少黑车司机去跟他搭话,问他去哪,但好在方应琢保留着最基本的警惕,没有乱走。  我将摩托车停好,露出一个笑容,走近问他:“你好,是方先生吗?”  “嗯,我是方应琢。”方应琢轻轻点头,而后询问道,“你是七月旅馆的人?”  七月旅馆就是余红菱的店。我没在这里向方应琢解释那么多,就说:“对,上车吧。”  “那麻烦你了。”  方应琢虽然只身一人,携带的行李却不少。除去一个二十寸的登机箱,还有一个背包、一个挎包,两个包的容量都很可观。  看起来他真的要在粟水镇住很久。  我又想到红姐说方应琢从首都来。  从这座县城到首都,坐火车需要三十五小时。  县城没有机场,如果方应琢选择的交通工具是飞机,那么他需要从首都飞到距离县城四十多公里的另一座城市,然后坐火车到县城,再坐我的摩托车去粟水。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会消耗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方应琢来粟水镇的举动就显得更新鲜。  尽管方应琢戴着口罩,也难掩一路奔波带来的疲惫感。他头发有些长,颜色乌黑,看得出发质极佳,此时被随意地束在脑后,散开后的长度大概会垂在肩膀处,其中一缕柔顺的发丝此时垂在脸侧。  我又看向方应琢的眼睛,发现他生了一双凤眼。  窄双,眼皮薄,眼裂长,眼睫密,本该显得凌厉,却因为瞳色不似发色那么深,更偏向深棕,又中和了一部分难以接近的气质。  如果在阳光下,他的瞳孔颜色应该会更漂亮吧。  可惜这里常年阴雨,鲜少见到太阳。  我拎起方应琢的行李箱,把箱子在摩托车上固定好,然后对方应琢说:“上来。”  方应琢坐到后座上,确认他坐好之后,我插好钥匙,转动油门手柄。我告诉他:“去粟水的路会有些颠,抓稳了。”  摩托车引擎发出轰鸣,车子窜出去,耳边拂过一阵带着凉意的风。考虑到车上不仅有行李,还有另一个大活人,回去的路我没有开得像来时那样快,但我隐约听见方应琢发出了一声惊呼,掺在风声之中,听不太真切。  下一秒,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我的外套。  粟水镇位于群山环抱之中,山路曲折坎坷,越是临近镇子,路就越破越颠簸,摩托车轮胎碾过粗粝的碎石子和沙尘,我终于带方应琢抵达了粟水。  车子停在商店门口,我正准备下车,却发现有人拽着我——原来是方应琢抓住我外套的那只手还没有松开。  “抱歉,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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