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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贴切的。”
猎鹰叹了口气:“好吧,我不管你又在想些什么奇怪的东西,总之就是明天了。看来就你一个不知道这事儿,副队怎么都不告诉你呢?”
洛钦哼了一声:“我不管,他肯定是不想让我操心,要等到明天再说。不过你现在告诉我了,明天怎么也得给他个惊喜。”
“哎,我就是这个意思。来,咱先去广场那边,边走边说。”猎鹰一拍手道,“我寻思吧,别人送什么意义也就那样。你送就不一样了,副队估计得开心得几晚上睡不着。”
洛钦略加思索,问道:“他喜欢什么啊?我看看得从什么方向琢磨。”
猎鹰满面愁容,很是纠结:“我们其实每年都苦恼这个,以前在深宁的时候,基本上每天都是训练,除了部队也没别处可去。当时我们就打听副队喜欢什么,你说和一个人相处久了,怎么也得摸清楚点脾性吧?可我们副队就不,他就跟无欲无求似的,好像什么都不喜欢,对什么也没热情。你捧到他面前,他就笑笑照单全收,却从来没看他特别喜欢哪样东西。”
在蓝焰大队成员眼里,那几年的水荔扬的性格比现在要寡淡许多,脸上表情总是淡淡的,连说话语气也是,有时候一个月都说不上几句话。待人接物极其温和有礼,但总让人觉得比陌生人还要疏离,就好像他对所有人都是这样,无论你喜欢还是讨厌,他总是对你一副温良的表情。
“所以自从副队跟你在一块了,我还是头回见他情绪变得这么丰富。”猎鹰感叹道,“以前他也笑,但和现在不一样。以前他像个机器,除了执行任务之外都没什么大的波动,现在即便他不说,你都很明显能感觉到,他是不是谈恋爱了。”
“你没事多给我讲讲你们副队以前的事,我想听。”洛钦说,“我觉得他好像有挺多事情没跟我说起过,虽然往后慢慢来他肯定都会告诉我,但我还是想现在就知道。”
猎鹰点点头:“行,也没什么不能说的。我们副队人真的很好,当年在部队带着我们训练,执行任务,就好像所有人的哥哥一样,很会照顾人。每次收假回来,会给我们每个人带各自喜欢的东西。”
洛钦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你们副队,以前是不是喜欢过别人啊?”
猎鹰一愣:“没、没有吧?我不知道,我们是进部队才认识的。这事儿你得问小白,那可是副队亲弟弟,掌握的八卦绝对比我们多。”
洛钦淡淡地点头,心想小白都被他扒拉烦了,还不是什么也不知道,“我就问问,没事。”
猎鹰说:“你就放一百个心吧,他一看就是专情的人,以前怎么样那都不重要。再说了,我在进部队遇见诺诺之前,也有个爱得要死的女朋友,当时我得了白血病,她没日没夜地陪我,给我感动得都打算立遗嘱把存折里那万把块钱都留给她了,最后才发现她是媒体运营的,跟着我只为了拍视频发网上炒作。白血病都没带走我,她差点把我气没了。”
洛钦好奇追问道:“陈诺知道你以前谈过恋爱?”
猎鹰说起这事就很喋喋不休:“知道,我们两个都不是初恋,诺诺之前那个男朋友纯粹是个畜生混蛋。她才不在意我的过去呢,因为她知道我现在爱的只有她一个人,我也是。过去的都过去了,还有什么能比眼前人还重要?”
洛钦慨然道:“是这样,你说得对。”
“你是不是长高了?”猎鹰忽然奇怪地看他一眼,伸出手比划了几下,“我操,你是不是比来时候高了!这不公平!”
洛钦得意道:“二十三还能窜一窜呢,何况我今年才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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