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可以采信(1 / 2)
靓坤是姑父给我的人。
当时我进了集团,带着老三和阿来,拿下游戏厅业务后,我当上了组长。
姑父就给我配备了人手,当时给我的,都是姑父最信得过的兄弟。
靓坤在我手下办事,向来稳当。
之前也是立过功的,在过往的社团发展中,靓坤一直活动在外围,充当着情报专员的角色,担任着联系各方势力的任务。
我对他是信任的。
但是这次的情报,似乎确实有不妥当的地方。
兄弟间,有什么就讲。
我直接就叫靓坤到港城来,我们当面聊聊。
他从澳城过来走水路是很快的,当天下午就到我港城别墅了。
这栋别墅,林文静已经备下遗嘱,留给了我。
当初她主张早点立遗嘱,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作用了。
目前,林氏集团的债务已经处理了九成左右。
这栋别墅价值近两千万,它作为林文静的私产,在集团债台高筑的时候,债主们会盯上这栋别墅。
因为林文静是林氏集团最大的股东,集团欠钱,几乎等于林文静欠钱,林文静的私产就会被债主们盯上。
现在集团债务解决了,就没人来打这栋别墅的主意了。
这栋位于港城的山间别墅,现在就成了我陈远山的个人财产了。
我和靓坤在别墅后院的小茶几边上泡茶。
“靓坤叔,你说,那晚上暗算我们的那两个治安仔,是澳城驹哥指使的,这事确凿吗?”
“不完全确凿。”
靓坤回顾了一下他这次的调查过程。
去到澳城之后,他首先是找了个澳城道上的朋友。
那朋友约了个治安队的熟人,三人在一起玩了一个晚上。
一起玩的这个治安队的人,是个副队长。
跟黄队走的比较近,很多情况他都知道。
期间,靓坤打听了一下那两个行凶的治安仔的情况。
这两个家伙,都是新加入治安队不久。
黄队长甚至都叫不全他们的名字,就大致知道个姓。
黄队长多次吩咐治安队手下,说不要去我居住的别墅区搞事。
我们在澳城住的那一片别墅区,相当于是姬子豪给我们打造的一个避难所。
行凶的两个治安仔,没事喜欢去赌场玩两把,输了不少钱,欠了周良驹的钱。
两人加起来,大概欠了140几万的样子。
副队长猜想,是周良驹安排这两个治安仔下手害我们的。
因为,那晚上出事后,从行凶的那两个治安仔身上,找出来了两张欠条。
正是这两人写给周良驹的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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